2026年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实施了一系列重要调整,涉及关税政策、小额包裹清关和进口商资质等方面,对中美跨境物流带来显著影响。以下梳理核心变化内容。
一、关税体系重大调整:IEEPA关税终止,122条款临时附加税生效
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总统此前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单方面加征的关税程序违宪。但仅在数小时后,白宫便援引《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款发布了补充行政命令,迅速完成政策衔接。
自2026年2月24日美国东部时间凌晨12:01起,原IEEPA项下的各类关税全面停止征收,包括IEEPA芬太尼措施、IEEPA对等关税和IEEPA额外关税。取而代之的是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款征收的10%临时进口附加税,该项关税适用于所有从任何国家进口的商品,无论其价值或原产地,有效期为150天,至2026年7月24日结束。CBP在CSMS #67845486中明确确认了这一过渡安排,并指出所有进入美国的货物继续暂停享受小额免税待遇。CBP还新增了9903.03.01税号用于征收该项关税,同时设置了9903.03.02至9903.03.11共10个豁免税号,符合条件的过境货物、USMCA项下商品以及特定农产品、能源产品等可享受豁免。
此外,301条款对中国制造产品的附加关税继续有效,大多数商品适用7.5%或25%的税率,部分品类税率最高可达100%。232条款对钢铁铝制品征收50%关税,对汽车及零部件征收25%关税,继续独立征收。木材及木制品方面,软木材10%,软垫木制产品25%,厨房橱柜及浴室柜含零件25%,税率自2027年1月1日起将进一步上调。2025年8月29日起已取消800美元以下小额包裹的免税待遇。如果货物属于已适用232条款关税的品类,申报时需按照301优先、其次122、最后232的顺序在ACE系统中依次填报对应税号。
二、小额包裹免税政策全面终结
800美元以下小额包裹的关税豁免资格已被正式取消,这是2026年政策调整中最受关注的变化之一。自2025年8月29日起该政策已暂停适用,2026年2月20日EO 14388行政命令进一步延续了暂停状态。所有价值低于800美元、通过直邮方式进入美国的小包裹,一律不再享受免税待遇,必须按规定缴纳关税并履行完整海关申报程序。国际邮件包裹方面,承运商或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需继续使用CBP现有流程代收代缴关税,操作程序与此前CSMS #66311990中规定的一致。国际邮件包裹需通过CBP现有流程申报缴税,无法再以简易方式入境。新政对中国跨境电商直邮模式的冲击尤为明显,Shein、Temu等平台订单不再享受关税豁免。
三、进口商IOR编号清理,“双清包税”模式受限
2026年3月20日起,美国海关正式启动进口商IOR编号的清理整顿,大批此前填报信息不准确、无法验证或存在重复记录的IOR编号被作废。自美东时间3月20日00:01起,所有新进口申报单必须使用真实、可验证的IOR编号,使用作废或无效IOR的申报将被直接拒收,导致货物无法清关、滞港、退运或产生高额费用。美国海关要求企业提交更新完整的CBP Form 5106表格、政府签发的带照片身份证明、IRS出具的EIN核实文件以及与报关行之间的授权文件,严禁借用或共享Bond。CBP还专门成立了快速文件审查组,启动代号5H的专项审查行动,加强对进口货物文件的审核力度,尤其针对来自中国的货物进行深度文件审查。这一变化对长期依赖非真实IOR进行“双清包税”的货代模式产生了较大影响。
四、无人机等特定品类进口门槛提高
FCC于2025年12月将外国制造的无人机及关键组件全面列入受限清单,限制其进口和销售。但2026年1月,美国国防部发布阶段性豁免安排,判定两类无人机及关键组件不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豁免期至2027年1月1日:一是列入国防合同管理局Blue UAS清单的无人机及组件;二是符合《购买美国货法案》“国内最终产品”标准的设备。此外,四款特定型号的无人机获得单独豁免。未被列入豁免名单的外国无人机公司仍可继续在美国销售已获授权的现有型号,但无法获得新机型的FCC批准。此外,美国商务部已针对进口无人机启动232调查,拟征收额外关税,企业在寄送无人机前需逐一核对型号是否具备进口资格。
上述政策调整涉及多个方面,企业在开展对美贸易前,建议逐一核对关税适用情况、确认IOR资质合规、评估小额包裹申报流程变化,并及时关注CBP在ACE系统及CSMS公告中的最新指引。我们深圳联顺成物流会持续跟踪美国海关的政策动态,协助客户做好合规申报,确保货物顺利通关。如有具体货物需要确认关税或清关要求,欢迎随时联系我们进行个案评估。


